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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及理赔条款
更新时间:2023-04-17来源:众望转运

免责及理赔条款


众望转运不承担任何间接、附带、特殊或衍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或利润损失)所产生的赔偿责任。众望转运不会就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下列原因所引起或造成的遗失、损毁、延迟送达、误送、未送达、提供错误资料或未能提供资料负任何责任,亦不采取任何运费调整、退款或任何补偿行为:

A. 因您或对托运货件具有利害关系的人的行为、不履行责任或疏忽;
B. 
注册的姓名非本人姓名或与购物所用的银行卡姓名不一致的,客户使用非本人银行卡或者账户购物的,不管任何理由不提供任何保险并拒绝赔偿;
C. 
本公司保留核实用户真实性的权力,对于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明,购物凭据的客户本公司保留拒绝提供服务,对该客户的货物拒收,并且关闭该账户的权力;
D. 
因托运货物的本质或瑕疵、特性或固有缺陷,如有明显破损等;
E. 
您违反本公司所签发的运单、本条款、服务指南、或其它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申报不实,寄运货件的包装、安全保障、标志或地址书写不当或不完整;
F. 
发生空难事故、公敌入侵、政府当局、法律权限、海关或检疫所官员的行为或疏忽、暴动、罢工或其它地区性争执、民众骚乱、战争或天气所带来的危险、或由非本公司所能控制事项所致的全国性或区域性空中或地面交通系统中断或通讯系统干扰或故障。在此情况下,本公司仍会尽合理的努力,尽快运送至目的地并完成送件。但我们没有义务在出现此类情况时向您发出通知;
G. 
本公司遵循您或其他寄、收件人的口头或书面送件指示行为导致;
H. 
如果包裹在送达时无破损且基本完整、收件人未提出异议并发出书面破损记录,寄件人包装并封口的包裹内发生遗失或损毁;
I. 
因清关手续或其它主管机关规定手续所致的延误;
J. 
因您没有及时确认关税及税金支付所致的延误;
K. 
磁带、文件或其它存储媒体中数据的消除、或曝光底片中照相影像或音带地消除;
L. 
外包装完好,内件破损的包裹;
M. 
易碎品的破损及损坏,包括但不限于玻璃陶瓷材料及其制品,乐器,电子设备元件,照相器材等;
N. 
发件人或者购物网站未能提供能够支持多次转运需要的包装而造成的毁损;
O. 
提供错误、不完整、不正确或遗漏的地址信息,无法联系收件人,造成的重复配送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的后果,我们将不承担责任;
P. 
货物入库超过60天未提交运单发货,系统自动移除包裹并做弃货处理,我们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申报价值及责任限度

A.若因任何原因导致天翼快递的责任不受华沙公约的管辖(见「按照华沙公约之运送」)者,除非寄件人已在众望转运国际空运提单上申报较高的运送货件申报价值,并已缴付适当的附加费用,众望转运对任何托运货件遗失、全部毁损或其它有关运送索赔的运费三倍或最高责任以100 美元(US$100)为限。
B
.众望转运本身并不提供任何保险,如寄件人申报较高的托运货物价值,本公司将就托运货物申报价值超过100 美元(US$100),按每百美元收取3 美元的费用(按比例计算)并通过第三方公司代客户购买保险,最高保价金额为1,000美元。即使已申报较高价值,本公司对托运货物遗失、全部损毁之赔偿责任将不会超过其修理费、折旧后的价值或其更换成本,并以较低价者为准,上限为申报价值的全额。运费、增值服务费、保险费等已产生费用,不做退款(理赔汇率为支付运费相同汇率)。 
C
.未购买保险的邮件发生丢失或全部损毁,按运费三倍理赔,运费、增值服务费、保险费等已产生费用,不做退款,但最高不超过700。若实际申报价值低于按重量理赔的金额,则按申报价值理赔。运费、增值服务费、保险费等已产生费用,不做退款(理赔汇率为支付运费相同汇率)。
D
.对包含下列项目的货物,枪支配件,刀具,工具刀,液压喷雾类等易燃易爆品等危险品属于航空禁运产品,本公司不予承运。如发现包裹将被没收,寄件人将承担相应的罚款以及其他后果。
E
.对包含下列项目的货物,本公司不予承运:芯片,手机,平板,苹果TV机顶盒,首饰,金银饰品,烟草,酒,打火机(无论是否含有可燃性物质),如客户将货物发至本公司,将直接安排退货,退货运费由客户承担,货物产生任何问题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F
.对包含下列特殊价值项目的托运货物,其申报价值以1,000 美元(US$1,000)为限。请注意个别国家可能全面禁止下列项目的进口,较低之申报值限额即可管制该等项目的进口:艺术品,包括运用技术、品味或创造才能创作或开发、用于出售、陈列或收藏的任何作品,包括但不限于,绘画、图面、花瓶、刺绣、限量发行的印刷品、美术作品、人像、雕塑、收藏鉴赏精品、摄影负片、摄影胶版、摄影幻灯片及其它容易受损的商品或其市场价格特别容易变化或不易确定价值的商品(以及商品的部件)等。古董,包括显示古代风格的任何商品、其历史性、年代或稀有性造成其价值者,包括但不限于,家俬、餐具、玻璃器具以及诸如钱币、邮票、运动卡、礼品及纪念品等收藏品。玻璃器具,包括但不限于,标志、镜子、陶器、磁器、瓷器、水晶、玻璃、镶框玻璃及其它易碎用品。珠宝,包括但不限于,手表和其零件、已切割或未切割的贵重和次等珠宝或宝石、人造钻石及人造珠宝。贵金属,包括但不限于,黄金、银块、粉、沉淀物或白金 (电子机械构件除外)。毛皮制品,包括但不限于毛皮衣物、毛皮装饰衣物和皮裘。
G
.托运货物的申报价值不得超过海关申报价值。
H. 
由于对第三方运输公司的不可控性(即美国国内运输公司如:UPS ,FEDEX,USPS,ONTRAC等),对于第三方运输公司派送的货物需在显示签收后但是未入库的货物可通过入库预报提交运单并购买保险,入库预报运单保险需在第三方运输公司显示签收的当日当地时间2359分前购买,超过此时间购买的入库预报运单保险将视为无效, 
I. 
对于已入库的货物在中转,仓储过程中出现遗失、损毁,本公司提供最高每磅30人民币(即每公斤66人民币为限)的理赔,但最高不超过700人民币。本公司对托运货物遗失、全部损毁之赔偿责任将不会超过其修理费、折旧后的价值或其更换成本,并以较低价者为准。
J. 
对于网站、发货方少发,错发、和没有入库记录的货件以及寄件人未提供正确的收件标识,代码造成的货物遗失,损毁,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K. 
本公司不承担清点以及核对货物的义务,对于未使用内件清点服务的货物,如在签收后发现货物短少、部分缺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已购买内件清点服务,签收后发现货物短少,缺失,需在签收时由当地派送公司提供签收凭据,如已购买保险的按保险金额理赔,未购买保险的,按照运费三倍理赔,最高不超过700人民币单个包裹。
L. 
由于发件人或者购物网站提供的产品包装质量非本公司可以控制,对于未使用内件加固服务的货物,如因发件人或者购物网站未能提供能够支持多次转运需要的包装而造成的毁损,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已使用内件加固的货物仍破损的,需在当地派送公司提供破损凭据,按破损货物相对应的重量每磅60人民币,最高运费的三倍为上限,若实际申报价值低于按重量理赔的金额,则按实际申报价值理赔。运费、增值服务费、保险费等已产生费用,不做退款。本公司提供的保险只承担整件货物丢失,不承担内件破损,即使已购买保险仍然破损的,也不能按保险金额理赔。
M
.纵使本标准运送条款另有其它规定,对于不可接受的托运货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或货币等的遗失、损毁或延误、错误送件或不能送件,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
N
.申报价值超过本标准运送条款所允许的最高金额均属无效,接受申报价值超过本标准运送条款所允许的托运货物申报价值的最高金额的托运货物并不等于本运送条款的任何条款已不适用。纵使已申报较高的价值,本公司对遗失、损毁或延误之责任并不会超过托运货物的修理费、折旧后的价值或其更换成本,以较低者为准。


索赔

对于托运货物或部分托运货物损毁、遗失(包括延误引起的货物腐烂或损坏)的索赔:
1
、破损短少件 寄件人必须在3个日历日内反馈(含签收日当天)6个日历日内向本司提出书面索赔申请。
2
、丢件 寄件人必须在托运货物送达后21个日历日内向本司提出书面索赔申请。
3
、书面索赔申请包含理赔申请表,购物发票或者证明,签收凭据。
如寄件人在超出索赔日期后提出索赔申请将不被受理。
收件人受领托运货物的收据上若无受领物品毁损的书面通知,应属托运货物是以良好状况送件的初步证据。对于异常包裹,收件人在签收的时候务必在签收单上注明,并且让快递员签字,签收时,无论是家人,门卫,同事,云柜等代收将一律视为本人签收,对于正常签收的包裹,本公司将不接受理赔申请。


燃油附加费

由于航空燃料及车辆燃料的价格具有重大变动的可能性,本公司保留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权利,恕不事先通知。此项附加费会以公平的方式适用于所有性质相似的托运货物,其适用期间以本公司认定为必要者为准。

注:上述未尽事项,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